在参观红专厂时,我和一位朋友都有一个疑问,这厂房怎么没给开发商盖商品房呢?
我们看看这红专厂的位置:它位于珠江新城CBD中轴线的东面,面对珠江水岸边,南面是琶洲会展中心,北临天河商业圈,离地铁5号线员村站也不远,地理位置十分优越;按在它附近的美林海岸楼盘计算,这里如果盖楼怎么都得1万5至2万一平米。
按理说,这块地盘可以说是房地产发展商眼里不可多得的“肥肉”。买下这块地用来盖商住楼,不需要华丽的概念包装,政府和开发商都能赚个盆满钵满。盯着这块地皮的发展商一定很多。但为何现在没有拿出去拍卖,还能将它发展成创意艺术区呢?
今天看到报纸一则报道,终于知道怎么回事了。
报纸说,广州市规划局制定的一部《关于贯彻执行推进市区产业“退二进三”的规划管理要求》正征求意见稿。
据介绍,广州共有303家企业拟于2015年前分三批迁出市区。而这么多的企业搬迁后,原址工业用地的利用也备受关注。
意见稿说,符合“退二进三”条件的企业,可利用原有合法工业建筑临时从事除住宅房地产开发以外的第三产业,包括商铺,但不得改变原址土地的用地性质、权属。适当限制经营性的餐饮、娱乐等易产生油烟、废气、废水的服务业,鼓励发展工业设计、室内设计、建筑设计、广告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时尚艺术、产品展示、物流等生产服务业。
据广州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红专厂、信义会馆、太古仓、TIT创意园等,都是由旧厂房改造而成的成功案例。
很明确,这类旧厂房是不得建房地产的。
(很明显,这外面的商品楼将暂时与红专厂无关)
但意见稿中有一些令人很纳闷的,就是这些旧厂房的使用年限。
意见稿规定,“退二进三”临时改造工程的使用期限为两年。需要延长使用期限的,应当在使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申请延长使用期限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延长使用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这意味着最长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六年。
使用期最长年限只有6年,有经营者表示太短了。一个市场的培育起码都要两年。那么,刚做起来又要变卦,那又何必去做呢?
广州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也坦言,这个时间期限确实短了,所以想征求公众意见再研究研究。
(6年后,红专厂会不会像外面的世界一样,变得喧闹而烦躁呢?)
那如果真的只给6年,6年后,是不是会将这地的性质洗刷干净,变回商业用地?那就真的不得而知了。
我们想,正如博友凤之馥羽所说,希望这红专厂不是走走时髦,而是能长久的给艺术提供个好的平台和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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